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需于8月3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省能源局。《通知》显示,2026年浙江省各区市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总计为150万千瓦(1.5GW)。其中,湖州、台州、丽水三地规模领衔,均为200MW。各区市规模情况如下。对于项目申报,《通知》提出了项目业主信誉度好、建设条件成熟、坚持按需建设、项目布局合理、参数符合要求五大要求。其中,对于建设条件成熟,《通知》指出:项目需取得备案手续,前期条件基本成熟选址具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具有较高用地成熟度(如利用厂区既有用地、已签订意向协议或拿地承诺书等)。项目申报前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设计和咨询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明确具备经济、技术与安全可行性;并就电网接入方案对接咨询电网企业意见,取得电网企业初步同意书面意见。原则上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在参数方面,《通知》指出: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单个项目额定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原则上单体功率不低于1.8万千瓦,综合调节性能指标Kpd值不低于0.9。新能源侧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特征由业主结合实际需求自行确定。
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分解规模组织各县(市区)做好项目申报及初审工作(为确保项目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超出限额的推荐项目,将按照各地上报清单内推荐排序,顺次择优补录;电源侧项目不列入规模),省能源局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形成 2026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由省电力公司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实施保障性并网。